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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菜园挂网捕鸟该不该罚?检察长主持了这场听证会
时间:2022-06-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31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就邹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听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萌芽主持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于都县林业局代表、邹某某出席听证会。本次听证会还邀请了公益诉讼志愿者。

 

 

基  本  案  情

    2022年2月,邹某某以鸟会破坏庄稼为由,擅自在其家门口菜地旁挂设捕鸟网捕鸟。2022年3月,于都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巡逻现场时,发现了邹某某挂设的捕鸟网,并查获了粘在捕鸟网上的4只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均已死亡)。本案经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后,认为邹某某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于都县人民检察院随即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移送于都县林业局。县林业局与邹某某经过磋商并就生态损害赔偿金额达成协议,邹某某现已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

 

 

 

听  证  过  程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情,当事人根据听证主题作了陈述,听证员针对案件事实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事宜进行了提问。在听证合议讨论阶段,听证员们认为邹某某系初犯并自愿认罪认罚、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破坏生态已经得到修复,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邹某某就刑事部分作相对不起诉、公益诉讼部分作终结审查的处理意见。

 

 

 

处  理  结  果

    根据听证讨论情况及双方当事人意见,检察机关对邹某某作出刑事部分相对不起诉决定、公益诉讼部分终结审查决定,公益诉讼志愿者张律师对宣告不起诉进行了见证。张律师表示,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很有必要,效果非常明显,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体会到了检察办案的温度。

 

示  范  效  应

    近年来,曾萌芽检察长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在线索核查、调查核实、法律文书撰写、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出庭支持公益诉讼起诉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办理的多件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优秀案件。2022年1月-5月,曾萌芽检察长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其中移送于都县林业局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线索5件共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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