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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4-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单位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于都县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单独设置

单位年末在职人员50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1603.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上年减少38.89万元,下降2.3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1603.32万元,比上年减少38.89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因人员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6.68万元,但是其他收入资金减少105.57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573.67万元,占98.1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9.65万元,占1.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1603.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03.32万元,比上年减少38.89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年度收入减少,支出余额不足;结余分配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加快预算指标执行力度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1080.22万元,占67.37%;项目支出523.1万元,占32.63%;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1283.76万元,决算数157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8%。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063.62万元,决算数136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力量加大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69.88万元,决算数6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人员较稳定,人员流动性较小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75.75万元,决算数7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4%。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用于支付干警医疗保险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74.51万元,决算数7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存在人员退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0.2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12.75万元,比上年增加16.72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经济增长,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5.63万元,比上年减少29.92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80万元,比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48.61%,主要原因司法救助金支出较多

(四)资本性支出0.04万元,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资产维修维护费用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77.30万元,决算数70.1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74%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9.04万元,增长125.5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无出国往来业务。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无出国往来业务。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出国往来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59.30万元,决算数58.9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36万元,决算数35.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06%,主要原因2023年度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2023年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3.30万元,决算数23.3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原因:车况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1万元,增长22.05%主要原因:车况老旧,维修费用增加。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18万元,决算数11.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2.11%,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6.91%,主要原因: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23批,累计接待1007人次,主要是:检察业务交流往来

其中:外事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全年无外事业务往来。全年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全年无外事业务往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92万元,下降16.13%,主要原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3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单价2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250.9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7.96%。其中,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1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省聘书记员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单位非税执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 收入科目(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二、支出科目(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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