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
时间:2019-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6日在于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胜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我县六大攻坚战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作为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跟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铁心硬手扫黑除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02449人,人数同比上升23%;提起公诉397643人,人数同比上升51.7%有效促进了社会安定、群众安宁。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大力宣传,浓厚氛围,加强配合,凝聚合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3人,提起公诉58人,移送市院审查起诉148人。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法治于都建设。 

  二是主动服务六大攻坚战,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牢固树立“六大攻坚战打到哪里,检察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思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惩治、预防、服务职能作用。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依法打击制假售假、串标投标、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批准逮捕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人,提起公诉13人。在优化服务措施方面,制定并落实《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家重点企业,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800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万余份。在脱贫攻坚方面,坚决贯彻县委的工作部署,安排干警走村入户,落实各项帮扶工作,“一边倒”推进脱贫攻坚。筹措资金61.4万元,帮助挂点帮扶的桥头乡固石村发展养牛产业。全院共帮扶6个村226户贫困户,其中2018年脱贫38户。固石村顺利退出贫困村序列。 

  三是注重强化生态检察,着力保护绿水青山。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强化检察担当。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33人,提起起诉1016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主动加强与水利、农业、环保等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成立驻水利局检察室。督促有关部门关停、整治2家严重污染环境的养猪厂,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砂场整治,清理河道15公里。坚持打击与恢复并重,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责令被告人补植复绿1270亩,恢复受损山地20余亩。 

  二、聚焦主业,突出重点谋发展 

  面对多重改革叠加的新形势,我院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谋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以公诉为核心,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加注重正确行使起诉审查权。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全面审查把握侦查质效,严格把好诉与不诉关,综合考量主观恶性、危害程度、刑事和解、认罪态度等各种量刑情节,对确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起诉;对不应起诉的,依法不诉。不起诉30人,不起诉率为4.4%。其中对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4人。全面推开量刑建议工作,共提出量刑建议397份,实现了求罪与求刑的有机统一。 

  二是以公益诉讼为重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方面更加注重提升公益实效,注重运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①,实现维护公益的目标。办理的13件公益诉讼案件中,有10件是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达到保护公益的效果,得到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维护民生福祉。突出办理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污染问题3件,督促清理垃圾12余吨。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网络外卖行业开展“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督促2个平台8个外卖商家规范经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以检察监督案件化管理改革②为抓手,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检察监督理念,推进了检察监督案件化管理改革,明确了纳入案件化管理的六大类别,统一了办理流程、法律文书格式,统一编号管理,分类建立了台账,共办理检察监督案件454件,其中刑事侦查监督45件;刑事审判监督286件,其中提起抗诉2件;刑事执行监督61件;民事监督18件,行政监督25件,控告申诉监督19件。及时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持续推进,改革创新见成效 

  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要求完成反贪、反渎转隶,划转编制16个,转隶干部10人。积极做好案件线索清理和移交。认真学习监察法,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设立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官办案组,保障职务犯罪案件的高效办理。共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5人,均提起公诉。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原则,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建立司法档案,优化绩效考核,压实司法责任,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2018年,全院办理各类案件1663件,人均办案118.79件,办案总数和人均办案数均列全市第三。 

  四、从严治检,队伍建设再加强 

  按照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狠抓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多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共召开会议集中学习24次,政治轮训34人,参加网络培训92人次。狠抓专题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评议大会,坚决肃清余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党的建设,制定了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支部工作制度,开设了政治讲堂和党员活动室、开展了党员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在党意识、为党责任,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狠抓能力素质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竞赛、对口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组织参加业务培训21批次,组织5名干警到对口帮扶的山东德州市院学习交流。注重青年干警的培养教育,为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创造更优的环境和更广阔的平台。落实导师传帮带制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警任命为检察官助理,放到办案一线锻炼;给青年干警分派微信制作任务,指定调研课题,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一名青年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业务能手”,一篇微信文章被评为“赣州市检察机关十佳新媒体作品”。 

  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组织干警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强化纪律教育,及时传达有关纪律作风方面的会议精神和通报,深化“三个规定”③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纪律意识,做到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改进工作作风,推行院领导带班值周制度,建立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实行重要工作事项提醒督办,不断健全队伍管理制度,强化队伍日常管理和检务督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方面作风顽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五、多措并举,接受监督更主动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 

  一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案件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3条,重要案件信息51条,法律文书325份,办理辩护与代理预约业务196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将社会各界人士请进来,近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总结,改进检察工作。构建“以点带面”宣传新模式,以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带动微博、头条等媒体平台,推送检察工作情况215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年来,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向政协通报工作2次。高度重视人大转办信访件,做到及时办结、及时回复。采取上门走访、见面会以及微信等形式,主动联络省、市、县人大代表,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同时,我们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检察日报》,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重要检察活动等方式,增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立案监督工作力度不够;二是创优创特意识不强,特色亮点不明显;三是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四是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稳求进、以进固稳,推动检察工作稳中求进,为我县坚定不移打好六大攻坚战,决战决胜脱贫摘帽,奋力争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先行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旗帜鲜明地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准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线上线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思想、新理念、新论述,夯实讲政治的思想基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服务大局、队伍建设、推进改革等各个方面,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驾护航,始终为增进人民福祉提供法治保障,始终为促进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二是矢志不渝顾大局。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妥善化解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于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向“打财断血”、新兴领域、“打伞破网”、快捕快诉、综合整治、固本强基六个方向延伸,确保取得实效、长效,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落实好我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十三条措施,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破除攻坚阻碍、强化检察服务,服务保障我县打好六大攻坚战。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保障于都青山、绿水、蓝天。全力服务精准扶贫工作,坚决打击发生在扶贫领域的犯罪活动;同时,严格落实结对帮扶各项制度措施,助推我县顺利脱贫摘帽。 

  三是凝心聚力谋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谋求检察工作全面充分平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④,实现管理扁平化、机构专业化。强化对刑事案件退查的引导和说理,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⑤,继续做好量刑建议,引导四类人员出庭作证,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着力惩治虚假诉讼,加强民行申诉案件审查,民事再审监督,支持帮助法院破解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围绕行政诉讼监督,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工作,并对行政工作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围绕当好社会公共利益代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推动检察监督均衡发展,突出强化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案件化管理改革,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四是砥砺奋进重自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总体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为统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强化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化业务学习,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用好对口受援政策,大力推行岗位练兵,着力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全面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持续加强队伍管理,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决规范司法行为,努力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树优检察形象,着力提升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起点、新要求、新目标!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传承长征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不辱使命、锐意进取、担当实干、攻坚克难,为我县实现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争当新时代红色样板先行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一: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指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依法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建议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指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 

  检察监督案件化管理改革: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赣州市检察机关从2018年起,对依法开展的法律监督案件,主要是刑事侦查监督案件、刑事审判监督案件、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民事监督案件、行政监督案件、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案件等,要求从监督线索的发现、受理、立案、调查、处置、结案、归档全程留痕、单独成卷,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力度和质量、效率,提升监督案件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③“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个规定。 

  ④内设机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201913日上午10,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新闻发布会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张军出席在发布会上指出地方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改革,要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在20193月底前完成。为指导推进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最高检制定了《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央有关部门已审批同意。 

  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10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确立了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原则,即是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通过认罪认罚而与检察机关达成一致,签署具结书;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一般应当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敬请关注“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附二:部分检察工作图表  

  

 

  

  图一、审查逮捕情况(单位:人) 

  

 

  图二、审查起诉情况(单位:人) 

  

 

  图三、2018年办案类型分布情况(单位:件) 

  

 

  图四、检察监督案件分布情况(单位:件) 

  

 

  图五、公诉案件主要罪名分布情况(单位:人) 

版权所有: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于山大道北侧 邮编:342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赣公网安备 36073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