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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31日在于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胜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担当意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紧扣全县工作大局,综合运用保护、打击、预防、教育等方式,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制定服务“六大攻坚战”的十条措施,积极服务“六大攻坚战”。充分发挥保护作用,严肃查处妨碍项目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宁安高速建设资金犯罪嫌疑人13人,挽回被贪污的项目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惩治作用,严厉打击非法阻工等刑事犯罪,依法快捕非法阻工、强揽工程犯罪嫌疑人15人,维护项目建设秩序。充分发挥预防作用,积极预防项目建设领域犯罪,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3次,防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个人参与投标对上欧工业园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等重点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助推“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积极保障民生民利。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问题疫苗、民政优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销售不合格食盐、销售假药等侵害民生民利涉嫌犯罪的案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6件。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体帮扶干部认真落实帮扶责任,开展政策宣传、入户调查、社会扶贫等工作,落实产业帮扶资金39.5万元,协调推进脱贫项目建设20个。

不断强化生态保护。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依法惩治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8人。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1件。创新生态保护举措。提起赣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康某某污染环境案中,在指控被告人犯罪的同时,要求其支付公益林修复费用7000余元,由林业部门代为补种被毁坏的树木,得到法院支持。

二、牢记责任使命,积极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我们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我县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4,同比上升35%提起公诉424人,同比上升23%。部署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毒品类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谭某彬等2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等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5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决定不起诉21人。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行班子成员带班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开答复等制度,妥善处理信访件150余件;举报中心继续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立案77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纠正漏诉、纠正违法行为等1521人。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共提出刑事抗诉3件,2件获得改判,其中,1件抗诉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件,被采纳11件;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3份;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及时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履行职责5件。3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2件案件获评十大民事行政检察助推法治江西建设典型案例。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要求不降,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0人,渎职侵权案件3人,查办职务犯罪人数同比上升21%。积极开展追逃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成功劝导职务犯罪嫌疑人朱某自首。同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警示教育讲座5次,结合办案提出预防检察建议2份,形成年度预防调查报告1份。

三、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改革工作。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县委的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做好职务犯罪侦防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引导涉转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无条件服从、支持改革,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共受理群众举报、单位转交线索38件,其中组织初查28件,清理并拟移交监察委10件。加强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侦结。加强涉案款物管理。对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清查,全部依法处理到位。

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分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高标准遴选首批员额检察官21名。探索开展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六部一局”,优化部门管理。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变办案审批、案件分配模式,确保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扎实推进案件综合管理。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对案卷材料不齐备、法律文书有重要错误等情况,要求移送机关予以更正46件;设立专职案件流程监控员,推行流程监督“日巡查、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向办案人员发出预警60次,有效防范超期办案等行为;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次,评查案件200余件,纠正其中不规范问题。推进案件电子化管理。完善电子卷宗移送工作机制,建立电子卷宗制作室、电子阅卷室,实现卷宗电子化管理。强化案件卷宗保存。档案管理工作在于都率先被评为“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791条;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发布信息6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20余场,发放检察宣传作业本、宣传资料10余万份;常态化开展满意度回访工作,查找工作不足,回应群众关切。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行检察、侦查监督等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视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对所有意见建议,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全部落实到位。

四、坚持从严治检,不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我们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注重思想武装,确保对党忠诚。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专题知识竞赛,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边学边改,强化修身养性。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体党员查摆整改自身问题160件。丰富文体活动,增强实践能力。开展入额检察官向宪法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广泛参与“三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对口受援工作,与山东德州签订新一轮对口帮扶协议,健全学习交流、人才培养等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深入开展规范庭考核,主动邀请专家到院授课,队伍素质能力得到新提升。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侦查能手;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医鉴定能手;1篇论文在第十二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组织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针对督查巡查、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全部列出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实行销号整改。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提醒谈话等方式,确保检察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各位代表,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专业型人才短缺;三是群众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于都加快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成效。丰富学习载体。通过精读原文、专家授课、知识测试等措施,系统、扎实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大宣传力度。结合精准扶贫工作,通过巡回宣讲、印发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贯彻落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检察实践、推动工作发展,落实在公正司法、文明办案、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上,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创特。

二是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落实本院关于服务“六大攻坚战”的十条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联系企业制度,为企业开展常态化的法律服务。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依法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积极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全力推进平安法治于都建设。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制毒贩毒、多发性侵财等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开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治理活动,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学习应用“枫桥经验”,加强社会矛盾防控化解。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突出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检察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提升检察监督水平。继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四是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实行分类分岗培训,推行岗位练兵,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突出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规范文明办案。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我们一定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于都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于都走好新长征、实现新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附一: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①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违法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②六部一局:即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

③新一轮对口帮扶:2013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从政策、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方面提出了帮扶措施。20143月,明确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五个省()检察机关对口援助我市18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对口援助对接”专项活动。2017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2017年检察援藏援疆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的安排》,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时限从2017年延长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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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部分检察工作图表                                            

  

图一、审查逮捕情况(单位:人)

图二、审查起诉情况(单位:人)

 

图三、公诉案件主要罪名分布情况(单位:人)

  


图四、公诉案件犯罪人员分布情况(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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