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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1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12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于都青年网、于都县融媒体中心、于都信息网、于都公安等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大家一起观看了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题宣传片。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淑莲发布于都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2020年1月-10月,于都县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立案34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督促整治污染养殖场、砂石加工厂5家,督促恢复基本用农田110余亩,督促挽回国有资产47万余元,督促追缴水土流失防治费8万余元,刑事附带民事被告缴纳损害赔偿金及修复费用4万余元 

 

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曾莹同志发布两个典型案例:

 

答记者问

      于都青年网、于都县融媒体中心、于都信息网编辑和记者等提出问题,检察官就上述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于都青年网:谢谢主持人,请问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而不是代替执法。那么如何保证检察建议落实呢?谢谢。

 

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主要履职方式是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后,有两个月的整改时限。在此期间,我院会主动了解行政机关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比较慢的,加强与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沟通,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检察机关在收到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回复后,会组织人员对整改效果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到位。对无其他理由拒不回复检察建议或者整改效果不到位的,检察机关还可以根据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行政机关都能认真落实检察建议。

 

于都县融媒体中心:谢谢主持人,我注意到刚刚为保护我县河流湖泊生态环境,你院与河长办、县公安局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具体是哪些机制呢?谢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密切检察机关、河长制湖长制以及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县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10月15日我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县公安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以下机制:

1、协同领导机制,河长和检察长加强协同领导,定期听取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情况,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信息共享机制,以台账形式定期互相通报线索审查办理情况,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通报;

3、办案协作机制,河长办在工作中发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存在侵害可能的涉河湖问题,及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通报并移送,检察机关办理水环境保护案件涉嫌犯罪线索的移送公安机关,将检察建议书、起诉书等文书抄送河长办;

4、联合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涉水问题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共同筛选一批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突出问题线索,由县级河长、检察机关联合挂牌督办,督促地方落实责任,强化问题整改;

5、日常联络机制。每半年共同组织一次专题会议,互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涉及重大案件和突发舆情,召开专题会,共同研究制定处置措施等。该项机制形成以来,成员单位举行专题会议一次,并就非法采砂、小水电站整治、水库保护等具体案件与河长办、公安局进行了深入探讨沟通,维护了我县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

 

      

于都信息网:谢谢主持人,刚刚发布会中提到对县内革命遗址和革命设施的维护工作,那么检察机关具体做了什么工作?

 

 

      于都县是中央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也是土地革命时期赣南苏区的重要县区,县内革命遗址和革命设施众多,生动形象反映了于都在中国革命时期的历史和作用。我院十分注重对县内革命遗址和革命设施的保护工作。今年“八一”前夕,我院主动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对县内主要革命遗址和革命设施进行调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非常欢迎我院参与该项工作。经摸排,发现县内有些革命遗址和革命设施年久失修,存在被毁坏的危险。我院遂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相关乡镇就保护革命遗址和革命设施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检察建议。下一步,我院还会跟进相关革命遗址和革命设施的修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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