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于都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扬2021-2023年于都县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长的通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舒礼军同志荣获“河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下一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建设幸福河湖目标,持续推进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全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以更加紧迫的责任意识,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打赢碧水保卫战贡献于都检察力量。
赣公网安备 36073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