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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英模——于都县检察院邓登峰同志
时间:2021-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3月23日,于都县政法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在于都县枫叶花园酒店举行,会议由于都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新平主持。我院邓登峰同志荣获“于都县第二届十大平安卫士”,做英模事迹报告。

邓登峰同志于1997年参加工作至今,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现任于都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公诉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全县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一、提升素养,忠诚干净 

他于1997年分配到县检察院,2007年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自加入中国共产党以来,他始终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自己的立足之本,常抓不懈。积极通过集中学与自学、理论学与实践学相结合的方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把握检察权来源于人民的职责定位,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紧紧围绕大局,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落实“六稳六保”、“少捕慎诉”等各项举措,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同时,通过不断的业务学习和积累,努力提升自己的法律服务水平,从一名检察业务的“门外汉”,成长为检察机关的“骨干”。先后三次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的荣誉称号。 

二、惩恶扬善,维护稳定 

2018年,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他作为刑事检察部门的一员更是深感责任和使命重大,既要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更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面对一个个黑恶案件的深挖,我率先垂范、带头办案,主动承担了一批涉黑恶案件的审查工作,并担任了涉黑恶案件专家组的成员。对黑恶案件中的每一起事实、每一份证据、每一项法律适用,他都认真研究、仔细推敲、严格把关。如办理的一件23人涉恶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案情事实复杂、社会影响恶劣,他排除干扰、专心办案,对每一起事实和证据都逐笔逐项地加以核对和印证,制作的审查报告达160余页、10万余字。对于事实证据上的一些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发挥引导侦查优势,制作的补充侦查提纲列出了70余条的补侦意见,并且对每1条意见就取证的方向和细节一一进行阐明。在庭审上,通过庭前制作的详细庭审预案、答辩提纲,面对23名被告和10余名辩护人的抗辩,充分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和掌握的全案事实,依法有理有据予以反驳并阐述公诉观点,使整个庭审活动始终围绕公诉观点进行,最终23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一年三个月至十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等刑罚。案件宣判后,群众纷纷拍手称赞。 

三、规范办案,公正执法 

近20年的刑事检察工作经历,他办理了不少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面对工作挑战,均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近年来,他主动承办了一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参加疑难复杂案件联席会50余次,发出引导取证提纲100余份,确保了所承办的800余件刑事案件捕得了、诉得出、判得准,为惩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他还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让一名犯罪嫌疑人成为法律的“漏网之鱼”,不让一名无辜的群众受到枉法裁判。先后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0余人,追加遗漏犯罪事实20余起,依法作出不起诉40余人。如2017年他办理的赖某某盗窃案,面对全案只有一个同案犯对赖某某的有罪供述,通过细微审查核实,发现赖某某案发时有在福建务工生活的细节,于是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远赴福建龙岩多地进行走访取证,最终在获取赖某某无作案时间证据的基础上,依法对赖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克尽职守,甘于奉献 

23年的检察工作经历,他一直坚守在一线办案岗位,始终将检察事业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甘心为检察事业作出奉献。在全面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来,特别是担任第二检察部主任以来,他既要办好案件,又要统筹部门各项工作,工作压力和任务骤增,但他从无怨言。没有因为家里年幼的儿女而放松对工作上的要求,更没有因为工作中的苦和累而放松对案件质量的把关。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审阅案卷,从未主动向组织上提出过个人方面的要求,以良好的执法办案水平确保每一个案件的质量。面对每一起涉案当事人,他始终能做到耐心细致、文明执法,历年来所办理案件中,无一起涉检信访事件发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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