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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言不合就动手?故意伤害罪了解一下!
时间:2024-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道出了人际交往中的一大智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退让一步且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一时冲动动手,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01
案件经过

易某与丁某甲有经济纠纷。2023年9月,两人见面之后,发生争吵,继而引发肢体冲突。丁某甲儿子丁某乙见其父亲和易某打架,遂上前帮助其父亲,易某便从口袋掏出一把单刃折叠刀,与丁某甲、丁某乙再次扭打在一起,期间用刀朝丁某甲左腹部刺了三下,致使丁某甲受伤,易某见后逃离现场。最后易某在现场附近见到出勤民警后又主动投案并承认了犯罪事实。经鉴定,被害人丁某甲人身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02
处理结果

经审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易某用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于都县人民法院以易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活一世,高在忍,贵在让。气在和,心在善。不争不气才活得惬意!检察官提醒您:遇到矛盾纠纷时,请保持冷静,多一分克制,少一分冲动!切莫因意气用事,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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