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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作案17起,这个人判了!
时间:2024-04-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可偏偏有人爱财,却总想走捷径。

更甚者,屡次盗窃仍不悔改,再次伸手又被抓获。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至9月,被告人丁某某因生意经营不善,无力偿还网络贷款,便产生去附近村民家中盗窃钱财的想法,于是通过剪断窗户栏杆的方式攀爬入室,然后翻找值钱的物品,使用液压钳撬开保险柜,累计入室盗窃17起,盗得大量现金、金银首饰、银元、烟酒等贵重物品,经鉴定,价值约13万元。

经审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多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丁某某因盗窃罪被于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条文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努力奋斗才能创造美好生活。以身试法,取之于盗,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各位居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家中贵重物品要放好,一旦发现被盗,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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