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可偏偏有人爱财,却总想走捷径。
更甚者,屡次盗窃仍不悔改,再次伸手又被抓获。
2023年1月至9月,被告人丁某某因生意经营不善,无力偿还网络贷款,便产生去附近村民家中盗窃钱财的想法,于是通过剪断窗户栏杆的方式攀爬入室,然后翻找值钱的物品,使用液压钳撬开保险柜,累计入室盗窃17起,盗得大量现金、金银首饰、银元、烟酒等贵重物品,经鉴定,价值约13万元。
经审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多次入室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于都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丁某某因盗窃罪被于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温馨提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努力奋斗才能创造美好生活。以身试法,取之于盗,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提醒各位居民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家中贵重物品要放好,一旦发现被盗,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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