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抖音作为最热门的手机软件之一
聊天交友,休闲娱乐,科普知识……
已成为男女老少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屏幕前的你,是否也是热衷刷抖音?
但是,有些居心叵测之人却可能利用你的这个喜好,挖好精心设计的陷阱让你掉坑,最终害你损失钱财,痛哭流泪!
2020年2月份,赖某通过抖音交友认识了张某(房产中介),并主动添加张某微信,成为了微信好友。此后,赖某邀约不断,对张某嘘寒问暖,在张某放下防备,信任赖某之时,赖某就虚构自己有好几套房屋要出售的事实,在网上或者朋友处搜集了伪造房屋的照片发给张某,然后叫张某要预先支付购房定金。张某信以为真,陆续给赖某转账人民币41380元,赖某用假名字赖某某出具了一家假收条。此后,张某一直要求赖某去看房并提供房产证时,赖某先是以各种理由搪塞,后将张某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拉黑,拒接电话,手机关机,并把所得钱财挥霍一空。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报警,直至案发,最终赖某在安远县一手机店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于都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赖某某的假身份、伪造房产买卖的事实骗取他人的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于都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全部量刑建议,判决如下:1.赖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责令赖某向被害人张某退赔经济损失人民币41380元。赖某在当庭表示不上诉,认罪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工作、生活中一定要擦亮双眼,此类诈骗手段是利用社交工具博取信任,遇到他人要求转账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旦怀疑被诈骗,第一时间拨打110,快速止付,尽可能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