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检察官,佛祖给了比了个‘OK’的手势,他不是同意我偷功德箱里面的钱吗?”
检察官:“我跟你普及一下,这是佛手印的一种,它叫‘传法印’,不要找借口,并不是同意你去偷功德箱的钱,你已涉嫌盗窃罪!”
2022年10月,黄某和陈某先踩好点,进入于都县某乡镇的寺庙内,把功德箱偷运出寺外,并且用事先准备好的撬棍将功德箱撬开。经查,两人合伙作案共盗得7000余元。
经审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某和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于都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某和陈某犯盗窃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寺庙里的功德箱是方便香客们捐赠“香火钱”的载体,但黄某和陈某却把功德箱当成“提款机”,合伙入室盗窃功德箱里的钱财,这样的行为实在不应该。在此,检察官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切勿因小失大,总想着不劳而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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