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暴力讨薪,赔钱又坐牢
时间:2023-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遇事莫冲动

但总有人为图一时之快

为泄私愤或表达不满而毁坏他人财物

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不仅要赔钱

还将自己置于犯罪的境地


案件经过


2021年7月12日,胡某带着一个下水道井盖前去原工作的电子厂里结算工资,胡某直接来到二楼用井盖砸了第一台检测器,又徒手推第二台检测器,管理人员将其带至二楼会议室协商,在协商过程中与厂领导就工资问题发生言语冲突,胡某便从会议室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裤袋内再次返回车间,砸了第三台机器,现场工人立即上前制止并将水果刀夺走。经鉴定,被毁坏的机器价格为6000余元。
处理结果


经审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胡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最终,于都县人民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条链接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维权一定要合法,只有通过正确的维权方式,才能获得应有的权益。欠薪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合法的途径解决诉求: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版权所有: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于山大道北侧 邮编:342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赣公网安备 36073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