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姐姐,明天能否和我一起去离婚?”某天,阿华(化名)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来电,心想这又是什么新型骗局?阿华便随手挂了电话。
第二天,十多年没有来往的妹夫小张(化名)居然来到了阿华家。更让阿华震惊的是,妹夫拿出的结婚证上确实登载着阿华和小张已于1996年3月结婚,而阿华与丈夫阿光(化名)早在1993年1月便登记结婚了,且一直生活在一起,还共同养育了三个子女。再细看结婚证,里面的黑白结婚照隐约看着像亲妹妹阿秀,而阿华已经二十多年没见过阿秀了。
在阿华的追问下,小张道出了原委。原来当年阿华的胞妹阿秀还未达到法定婚龄,便拿着阿华的身份信息与小张一起去办理了结婚登记。阿华这时才知道,在长达近三十年的时间里,自己居然一直登记着两段婚姻,这让阿华难以接受!
其实对于小张来说,这何尝又不是在揭伤疤呢?1998年妻子阿秀生育女儿后不辞而别,连阿秀的户籍信息都已被公安机关注销十余年,再一次找到人生伴侣阿青前往登记结婚时,却被告知前段婚姻仍然存续,无法登记。
阿华、小张都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双方争吵着来到民政局要求处理。面对此僵局,民政局经查询及向他们了解情况后,便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于都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此案件线索。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先后前往原婚姻登记乡政府、派出所、案涉当事人所在村镇等多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查明了阿秀冒名顶替姐姐阿华的身份信息与小张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
接着于都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听证员、当事人等,组织召开公开听证,搭建交流平台,促进各方将这其中的原委说开说细,最终双方互相谅解,听证会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民政部门应当撤销该婚姻登记。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婚姻登记机关因历史原因未能尽到完全审查义务,导致阿华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仍然登记结婚,遂依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向于都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阿华与小张的婚姻登记。
于都县民政局采纳该检察建议,作出撤销阿华与小张婚姻登记的决定。至此,一场近三十年的虚假婚姻登记终于解除,双方也终于放下此心结。
婚姻非儿戏,以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方式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不仅会给他人的生活带来无尽的烦恼,还会因此触犯法律法规而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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