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于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县监察委移送的首例案件提起公诉
时间:2018-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9月19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受贿罪的肖俊成、林志华、谢志真(均已逮捕)提起公诉,这是该院提起公诉的首例监察委调查的案件。 

  起诉书指控:2016年至2017年间,肖俊成(于都县房管局信息中心原干部)、林志华(于都县贡江镇政府原计生专干)、谢志真(于都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股原副股长)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欧工业新区房屋征迁工作中,为征迁户谋取利益,收受征迁户现金,其中,肖俊成、林志华收受征迁户钱财数额特别巨大;谢志真收受征迁户钱财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版权所有: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于山大道北侧 邮编:342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赣公网安备 36073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