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营造宣传国家安全法律、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在长征广场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宣传板等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让广大市民深入了解国家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营造出全民共同参与,共筑安全防线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有市民表示: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自己对国家安全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认识到了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并表示要向身边的人多做宣传,积极为国家安全工作作贡献!
检察院干警在发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