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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于都县检察院获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21-03-16  作者:付楠萍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赣州市妇联下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集体)的决定》,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获赣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精准办理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依法从严惩处、从快办理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2020年以来,我院共批捕此类案件33件40人,提起公诉50件77人;共批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件19人,起诉23件26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程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宽缓处理。截至目前不批捕3件7人,不起诉2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8人。 

  二是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教育。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法治副校长”工作相结合,坚持检校共建。选派以院领导为主要成员的15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全县17所中小学常态化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我院3名女干警加入赣州小榕树团队,成为“女童保护”讲师,共开展法治宣讲21次,覆盖师生4000余人;向全县小学生发放普法作业本10万余本。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推动涉未成年人综合治理,发出涉未成年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三是强化协作意识,努力开创保护妇女儿童工作新局面。我院牵头与公安、法院等12家单位会签《于都县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暂行办法》,并在我院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在全县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特殊岗位入职查询性侵害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与于都县妇女联合会共同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合作机制;与其他单位共同成立于都县平安于都建设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不断强化各部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今后于都县检察院将不忘初心,坚持思想引领,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在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积极作为,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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